Skip to content
搜索文檔
K
Main Navigation
檢索查詢
方劑索引
分卷閱讀
外觀切換
目錄
回到頂部
On this page
礬石丸方
🔍 查看所有出現條文
出處:
條文 16.33
礬石三分(燒) 杏仁一分
右二味,末之,煉蜜為丸,棗核大,納臟中,劇者再納之。